受尽折磨 背负使命 血脉传承 每次看这类的题材都梦回权游
摄影还是贾琳·布拉什克,这次虽是彩色片,但里面除了日间的外景,大部分场景都拍出黑白质感,调子基本和《灯塔》一样是黑白的。无论是夜晚的阴郁、室内橘色火光的映衬,都用单色处理,加深了戏剧的氛围和感受的力量。类似这种印象深的还有1950年代的《白鲸记》和《花都艳舞》的芭蕾部分。
孤苦飘零,几许风雨盼天晴~ah
看的第三部柯南伯格,他大概在说两个主题:一是马克·罗斯科画作的注脚——白噪和“器官”(《大都会》);二是,所谓“normal sex”之外,用现象学那套试图绕过精神分析、权力分析来为“新”欲望营建合法性(《欲望号快车》)
另:相对于前作《灯塔》,这部因获得了更高的预算而趋于保守(同类案例数不胜数,个人不是很在意)
身体美学固然好,大片空洞乏力的文本让人根本没耐心看。虽然是新奇的设定,但愣是演出呆板无趣的迷幻世界了...
小k演技真不行,现在眼袋还越来越重了
故事线简单,没有字幕且听不懂口音的情况下也能看懂,视听效果非常不错
演员里面估计也就一老一少,两个女演员(妮可·基德曼、安雅·泰勒-乔伊)还能让人印象深刻一点,毕竟所有的男演员,那个穿着,那个一脸脏,让人感觉,和野人的差距,也确实是不大的😏
故事上当然还是和哈姆雷特、狮子王、黑豹、巴霍巴利、夜宴、凯斯宾王子、沙丘等新旧王子复仇的故事大同小异,但本片却以北欧神话和民间巫术等地方色彩为这个故事增添了很多灵性。从神话的角度去重现一段古老的历史,这样的艺术创作也使得让一个在现代看来很枯燥乏味的老故事变得微妙而神秘。
一款太专注影像诗以至于忘记了要有剧情的北欧部落风情宣传片。我知道你是Hamlet式的复仇故事,但发生在这么个不到五十人的小村子,斗争激烈程度差不多就是高中选班长,到底有什么好神神叨叨地打打杀杀两个小时的!开头我在睡觉,后半部分在演员朗诵的散文诗里思考明天中饭吃什么。
看预告片还以为要往好莱坞爆米花的路上走,结果片子居然尽最大程度地保持了罗伯特艾格斯神秘、野蛮与诗性的个人风格。制片方也是心大,9千万美元让罗伯特这么玩儿,肯定亏成狗,就当为提升大众审美与院线片逼格做贡献了,也算功德一件。摄影真是吊炸天,瓦尔基里真就艾尔登法环真人版了。
当我听到男主名的时候觉得就是哈姆雷特,然后事实上也确实是,真的有点困了,这种epic这样拍就不是很聪明,I mean 这得多老套啊?而且北欧viking风,确实挺brutal,savage的,真的,说陪葬就杀了,砍头就砍,挺不舒服的,里面祭天呀神棍呀镜头,就很cult,还有,虽然我喜欢🐶,但是这开头那段通灵我大二哈的镜头着实迷惑,我理解不了,我更理解不了的是他对峙母亲时那段,我真的what the hell???How could u?It doesn't ahhhh。另外这种目睹亲人然后当奴隶一步步复仇夺皇位,hello,Am I watching Gladiator???另外就是裸戏了,不知道是不是裸替,naked金发安雅,她真的挺好看的。但是男主是真的蠢,蠢猪一样,反正两边卧龙凤雏吧
維京文明中的獸性是建立在鮮血之上的,影片全程充斥著一種陰暗和野蠻的氣息讓觀影過程變得很壓抑,關於宗教和巫術的部分也完全戳不到我的爽點上,好無聊。。。ps安雅還是一如既往的漂亮。
艾格斯擅长的心理惊悚被装腔作势的氛围和台词冲淡,单纯炫耀性质的长镜头加重了情节的割裂感,古典戏剧被分割成无数个独立乏味的小段,空洞程度直逼库泽尔《麦克白》。
所有精力都放在影响上了,都忘了自己拍的是剧情片吧。故事写得太弱了啦。黝黑的画面更是令人昏昏欲睡。
天又要阴了(文艺恐怖片);这次主线还挺明确,复仇//一个北欧人的荣耀,生命的延续,家族的荣耀,最后光荣的进入英灵殿。省去了诸多烧脑设定,这次是一个战士的荣耀。何为战士,猛兽是战士最好的老师,我们模仿狼,称呼自己为熊,以乌鸦做部族标志。在恶略的环境丝毫不影响战斗的意志,并且视死亡为荣耀;单色调画面 干净而决绝。运镜于主角时果决的无畏的战斗,运镜于配角时慌张和害怕。更有诸多魔幻时刻预示命运与指引。
神鬼版《哈姆雷特》,又长又无聊。看的出导演想用《哈姆雷特》的剧情拍出一部北欧版的《荷马史诗》,这个想法我个人觉得本身就挺缝合怪的。电影剧情为了神话元素完全忽略了人,而人在既定的命运中无法反抗也无法逃离,这导致很多关键剧情只能靠玄学推进,也让很多剧情安排的不够合理。在服从命运和《哈姆雷特》的双重框架下,导演可以说是自缚双手,唯一值得称道的只有摄影,但摄影再好拍出来的电影也只是在皮不在骨。
在当代还原一个古典史诗,原始的,野蛮的,充血性的复仇,个人还是偏爱的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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