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喜欢最后了,好自由。第27部确实是“multiverse”很好的收尾了。
纪念第一次大荧幕看洪,过曝的瑕疵反而营造了梦境的氛围,结尾快要哭出来
3.5。1.写给金敏喜的情书,影片中未出现的丈夫、女小说家,都可以理解成创作者本身,金敏喜成为洪常秀的缪斯,简直是疏解了自2010s以来洪常秀的创作困境。2.独自在电影院里看一部有关自己的短片,银幕上满是笑容、阳光,以及召之即来的色彩,这怕也是表演者的一种期待。3.洪常秀电影虽然一直以来谈谈情、喝喝酒、做做爱,但每一部诉求都不尽相同,每一部都有创作者的巧思,模糊戏里戏外的真实,窗外的凝视着的小女孩等等。
小说家这个角色过于真诚,或许只有醉酒后的金敏喜能跟她一样。最打动的还是戏里戏外的互文,浪费与否是自己决定以及哼着婚礼进行曲当你新娘的黑白转彩色。
金敏喜就像个从天而降的天使 awsl 对演员的喜爱大于片子
我看洪主要的原因:一些豆瓣迷影er太过疯狂和强烈的爱让我很快找到资源。
固定变焦中景镜语不变,精致的文本互文性不改,流变的是他们俩投射出的爱意更深了,连烈人的烧酒都变成宜人的马格利米酒了。
看到有“电影博主”说这个电影“太私人”,你就知道有多少代笔在糟蹋电影两个字了
黑白文艺片的腔调,甚至都不是那种抒情的文艺片。整部电影就那几个镜头,你要说这是生活派,我会觉得这就是纯扯淡。这样的电影会火或许真的是因为金敏喜,但也不算太压抑,但属实没必要看。
其实前面真的还是挺重复的。习以为常的故事。但是那个结尾,太浪漫了。好像这次没有人再对着金敏喜直接说你可真美啊这样的话。但是那个结尾,每一个镜头都在说你可真美啊。她独自哼唱着结婚进行曲,仿佛那就是他们两人的婚礼。所谓小说家的电影,就是他们的爱情电影吧。我爱你!我爱你!
语言变成手语之后还会有诗意吗?金敏喜光靠动作能让人感到爱意吗?答案似乎并没有撼动语言的地位。这部显得如此尖酸刻薄,所有的讽刺都在李慧英一声声冷笑中。甚至形成了一种尴尬的幽默感。我太爱她在听到别人的夸奖后,喷吐而出的“我?”,愤怒、尖利、苦涩,像一把毫不留情刺向自己的剑。
导演真是有逆时代的自信啊,但抱歉不是所有观众都有颗怀旧且文艺的心。
像一本私人生活日记,寻常日子里的人与事物,在艺术家的眼中,都变成了可以言说的东西。这种意味很美,有些零碎,但很美,就像出门时,看到小区门口的树照耀在阳光中,满眼的绿色,门卫大爷坐在绿荫下、坐在风中,检查着过往人们的出入证和身份验证信息,这一幕也很美,是独独属于这一时期的时光雕刻。李慧英和金敏喜的演绎很有味道,小说家的一举一动都在克制和直抒胸臆之间,而女演员呢,她简直是一个精灵,黑白影像中,她举着野花,笑着往前走,那一幕,云朵都跟着她歌唱吧!
导演用写爽文般的任性和自恋表达了自己的品味和鄙视,太NF了。
导演这自己这套风格玩到得心应手,随便拍拍就很有趣,拍一个电影,顺便向金敏喜表白一万次。
“天色尚早,但是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捧着花哼着歌的金敏喜像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我爱你”。“我也爱你。”
对洪作品不感冒,但他好爱她,最后几分钟镜头里的她堪称爱意溢出银幕。每个导演/文青都该跟洪学谈恋爱。
虽然大体上看不懂,但也看到了借小说家之口的强硬态度。发糖有点可爱
我愿我的心是一条可爱的小径,绿茸茸地,嫩草如鸭绒般诱人。让她一步一歌地低徊在我的心上吧,或者Nymph似疯疯地颠跳着吧。——词 篷子 💗 羡煞众人,手机封神
变焦、推拉、黑白、除了角色空无一人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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