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分之一的时候看到连姆尼森记忆出现偏差,以为会切入到“到底是不是我杀的”的心理悬疑风,不过看完全片发现阿尔兹海默症实际上只是发挥了一点点的“给杀手起绊子”的作用。不过从医学角度看,本片也确实能够稍微推动大众对阿尔兹海默症这一神经退行性病变疾病的认知,起到科普和关怀的作用。可怜连姆尼森,从大叔走向老爷子,电影呈现出短期记忆的丧失这一方式更是精细且近距离地让观众体会到除了“廉颇老矣”之外,阿尔兹海默症是如何慢慢吞噬掉一个人的。
我确实不太知道马丁坎贝尔这波在讲什么东西 跟龙叔英伦对决差太多了吧也,还是剧本的问题,松松散散的
连姆尼森老了,彻底打不动,剧情整体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老年痴呆的杀手和冲动的警员。
过气演员集体恰饭,剧情逻辑基本在线,不算烂但也不是很好看
连姆·尼森后飓风营救时代标准三星片,但这部要稍微好看一些。脱离了主角光环的尼森显然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路子,既然已经打不动了,不如做个穿针引线的配角助上自己的一臂之力。
老戏骨演杀手还是越来越得心印手来。故事还是蛮简单。单枪匹马杀手有点老年痴呆了,但坚持自己原则不杀女孩,因而引发被追杀,和不得不揭露黑幕的过程。
整体来说电影的质量3星吧,但前段剧情真的很拖沓…难不成就是为了114分钟的大片感而拉长的? 其实剪个100分钟足矣
全篇只有3个人,但大部分时间是独角戏,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要留一个人来看金子,这又不会长脚跑了,做好标记一起去找挖掘机不就得了,在贪婪的欲望面前,感觉这脑子都不好使了,光想着发大财,没有荒漠生存经验还要硬留下来,结局也是猜到了,中规中矩可以一看
关键时刻,枪里竟然没有撞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细节决定成败啊!
腹部中弹这一幕离谱了,毕竟墨西哥人朝车尾开的枪。
MTC指数即将跌破40。没想到莫妮卡也老了,连叔也别再接动作戏了。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唉,男主好蠢。真的毫无社会经验。其实明明有几个选择。自己本来就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甚至可以说经验为0。一开始我觉得他要么别告诉司机,要么跟司机一起去都可能结果会好一点。
年过七旬阿尔兹海默症老杀手,刀尖舔血想退休。幼时兄弟二人遭禽兽父亲性侵虐待留下阴影,今朝见墨西哥女孩被白人权贵残害良心发现。再次化身《夺金营救》与《行过死荫之地》中的边缘地带人物,孤胆英雄以暴制暴。
昨晚看的,讲人性贪婪和不可信任的问题吧。我还是挺喜欢这种电影的拍摄风格的,国内有一些电影是这种的,但是可能是演员的演技不够精湛的问题,有时候会看不懂在演什么。但这个电影的男主演技非常好,他台词很少但是一流的演技让我紧紧的跟着他走下去,还是挺棒的一部电影,后面的结局很出乎意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NO.48】剧情还是熟悉的套路,最后结局太粗糙了
《掘金》这部电影,讲述的故事简单,人物很少,但却离奇沉重,对人性剖析,对现实讽刺,结合苍凉冷峻的电影画风,观感不错,也发人深省,值得分析一下。
没有火爆刺激的动作或者枪战场面,很简单的故事剧情讲得虚头巴脑的,本片最大优点是几个演员的表现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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