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德里斯(Dries Van Hegen 饰)某天受到三个男人的邀请,要他当乐队的鼓手。科恩(Norman Baert 饰)、詹(Gunter Lamoot 饰)、伊万(Sam Louwyck 饰)各有身体的缺陷组队困难,且想借助德里斯的名气。科恩精神狂躁,长期幻想自己倒立在天花板上;詹是个同性恋,他右手残疾,因其在年少一次自慰时被母亲惊吓过度导致不能弯曲,父亲瘫痪在床;伊万的听力十分糟糕,他有个放荡的妻子和一个小女儿。德里斯决定加入乐队,并为乐队取名为“女权主义者”。乐队随即开始在詹的家中进行排练,不久科恩强行和詹的母亲发生了关系。德里斯找到绰号为“大阴茎”的男人,通过他乐队有了参加摇滚音乐比赛的机会。乐队在比赛中得到了第一名,而后詹决定让其情人吉米当鼓手,德里斯愤然离去……
——但这不包括我的良心,先生。”
不要再叫阿三了,如果他们是,我们就是阿四了
2021.12.30 终于看完了 在豆瓣热门好几天了 之前一直没来看 首先他们的印地语就决定了他们国家注定是一个很土的国家 印度版的《辩护人》实在太长了 印度片居然都能拍164分钟就离谱了啊 其实很多剧情是可以稍微优化下删减点时间的 差不多又是一部记录式的电影 介绍了钱德鲁这个为了人权不收钱的好律师 还改变了种姓隔离制度的大圣人了 94年的印度人还在光脚走路也太离谱了吧 他们这监狱就这么小防守这么薄弱不随便越狱吗(当然他们没越狱)前1/3段索然无味 后面开始渐入佳境 但是这个配乐是真的不行太土了!那个警察“我不知道 我不记得了”一起回答也太搞笑了 虽然知道印度人因为光照的缘故肤色较深 但有些人也太黑了吧 纯黑人了都 印度的傻逼警察也没救了又打人又贿赂“一句谎言需要十句谎言来弥补”太对了
脑子里面一直有个姓雷的名字如影随形,他死前的惨叫让我如鲠在喉,祝福他下辈子不会再被打死
让大多数人聪明并有有尊严,且有发言权,乃皿煮
制作上其实不算很精良
一来感恩自己能投胎到有人权的时代,二来感恩信息发达让更多的民智大开。
他们在法律上剔除了种族隔离的条文,
为弱者求正义加分了,有个迷思?为啥印度、韩国这种社会现实电影拍得很煽情、动容,但事实却进步很慢,相比于中国,是我们更看重实干而忽视了拍电影的叙事技巧吗?
冲着印度拍这个题材我才勉强加了1星,这么高的分属实不明白。男主出来前整体节奏表演还比较流畅自然,他是印度hxm吗,总是在定格表演,再加上出戏的配乐。这么气人的故事居然拍这么平……
律师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尤其是那些为底层人民摆脱冤狱,痛苦的律师。无论哪个国家,无论案件大小,都值得大家的敬佩。
感觉这个故事,跟某国的操场埋尸案,有点同步啊。。。怎么印度这个时间段突然想着拍摄这样一部电影呢?是不是看了某国的新闻,来故意拍电影映射的啊。。。
剧本相当漫长,“部落民”的苦难怎么也讲不完,印度难以相信的落后和司法腐败。有许多问题,敢于表达是让人了解的最好办法,也是推动社会良知的关注力量。尽管有觉得庭战上正义的扬眉吐气过于理想化,但作为电影戏剧表达来看,实在是酣畅淋漓!
为了正义,为了真相。很难想象要是没后台在印度这么伸张正义有多难。
为什么我感觉印度电影的未来比华语片更加光明……
有时候,我特别好奇,难道做一个坏人特别幸福特别开心?为什么要做一个坏人?晚上睡得着?吃饭很香?会有很多人爱你帮你?不理解。
男主好有型,律师袍衣角飞扬,神挡杀神的样子仿佛手持天平与利刃的韦驮天。相比之下其他人浮夸的印式表演和抢戏BGM都显得瑕不掩瑜,毕竟民权律师这种职业在我国实属不可被刻画、不可被谈及、甚至不可被需要的。
相当流畅的叙事手段,在印度电影里难能可贵,归根还是人物肖像片,社会性表达欠奉,关于暴力机关执法过度的问题是世界性话题,本片囿于一笼,没有过多延展,手法也过于老套,好似旧社会讽刺批判剥削阶级一样。
没有歌舞也可以做成商业片,配乐太格格不入了
转折的太突然,剧情过于冗长。。。但是不妨碍是一部优秀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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