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歌都太好听了吧。崭新。从头到尾都是高强度、快节奏的musical和电影的深度融合,这也体现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延展性和包容性。一个完全靠激情驱动的剧作天才在几天内的生活切片,永葆赤子之心的单纯和赤诚,就连自己的死亡都那么富有戏剧性。当然艺术家自大妄为的臭脾气也挺让人讨厌的就是了。
音乐剧粉滤镜加成,看到了很多Rent的影子,LMM这情怀牌很会打啊。
大型音乐剧,剪辑非常棒。吵架分手的时候心里还想着怎么写成歌,太真实了。。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但事实更多是终其一生努力活成一个普通人。
开始会想是不是音乐剧电影和歌舞片之间有壁(也许音乐剧在形式上会部分压制电影的视听表现),后来觉得还是不该让个体影响对整体的判断,纯粹还是因为片子本身乏善可陈。坚持追梦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关键是讲述的方式以及它所触及的本质。可能最致命的还是加菲的表演吧,用力过猛但又自矜自傲的状态实在让人腻烦。
漂亮的游泳池 source of inspiration!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电影的剪辑和镜头切换是极致。音乐不错但是作为音乐电影来说的确偏弱。
有点俗……而且歌的确不是特别好……但还是被艾滋的死亡阴影和写作者的痛苦戳到了……虽然这两者也不新吧
一个烂俗的故事线配上了不伦不类的迪士尼音乐和尬舞:(
明显不如爱乐之城,音乐和舞蹈不突出,除了凡妮莎其他演员也不吸引人,故事也不算流畅。
作为一部电影而言其实是不及格的,适合剧迷看看情怀。
希望加菲入围各大男主奖项吧 拿不拿也不在乎了~ 他唱歌还是不错的 虽然觉得他最近几个角色都有点歇斯底里的…………
好一般… 白男first world problems+look我有minority friends。太奇怪了 不知道是剧本有改动还是咋回事 很难想象rent的作者写出这么自怜自艾的东西…
根本看不下去,太流水账了,剧情非常俗套,歌舞完全嗨不起来。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非音乐剧粉真的很难感受其中的热爱,现实与虚构的反复横跳令人迷惑,在华丽画面和欢脱的舞蹈之下却没有对人物的深思。
至少可以
冲奥题材和表演都比较刻意的一部。导演是音乐剧界著名人物,这部片里舞台与现实的实时切换,片里音乐剧的流畅表现可以看出对此方面实有见解。加菲尔德饰演的拉森直面惨淡,坚持创作的故事却无法直抵观众内心,一方面是此类潦倒又崛起的故事千篇一律没出心意,另一方面就是对拉森生活表现不够,无论是爱情、友情、生活和工作中的辛酸喜悦,都是循规蹈矩地拍,可能唯一令人惊艳的地方就是泳池中浮动的音符。说回表演,能看得出加菲演的很卖力,但片尾真实拉森的片段一出还是觉得没抓到神韵,相比近年大火的传记片拉米·马雷克扮演的牙叔还是逊色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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