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圣母美式优越感爆棚片,黑上级,黑上级的白上级,白球花,白儿子,拉丁医生,坏人。一身红勃装,曾经也失忆的盖探员,印裔女探员,好人。营救专业户,正失忆的连大叔,坏(杀手)好(杀手救小女孩,多半悲剧)坏(失手杀警察,肯定悲剧)好(通过公检惩罚元凶),反复横跳。墨西哥裔探员,好坏横跳。放翻拍的20年前,好片,但现在,唉
老硬汉的片子,虽然剧情少了点趣味,可打架从不拖泥带水。莫妮卡贝鲁奇是真的老了。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迅速杀掉一人埋了,在金子那做个标记,带着工具回来
一星专给三位老廉颇,故事剧本很一般,整体也比较平淡。
本片除了老年痴呆失忆,其它与记忆毫无关系,人物塑造尤其弱,尤其男二警察矛盾的心理的纠葛完全没有展现,结尾也没有最终自我升华,反而墨西哥警察变成了杀手。还有连姆大叔真的只能演这种角色了?不是特工就是杀手,不是保护就是复仇,题材无新意剧情无新意人物无新意。还有反派也太弱了,这么有钱居然请不起其它杀手和保镖。打斗场面也很敷衍。
就那么回事吧,后半部分显得那么无聊又无力。有点故意拖节奏的感觉。21世纪电影的通病。
比连姆大叔前两部《Honest Thief》和《Blacklight》要好不少,但是并没有出彩太多。剧情老生常谈,动作戏缺乏紧张刺激感,莫妮卡·贝鲁奇和盖·皮尔斯都加盟了,一种“廉颇老矣”之感还是扑面而来,三星给不再年轻的三位演员
这部电影有点不爽,最后的大BOSS竟然不是连姆大叔干掉的,看来大叔真的老了该退休了。
对欧美人脸盲,搞这么多人物,我都不认识谁是谁;说是动作片,却整这么多台词,废话多的不得了。电影整体相当一般,要不是喜欢连姆尼森老爷子,三星都不会给。
我觉得挺好看的,连姆和那个警察演的都好棒哦
开始双线剧本,不过内容还是比较容易猜到,整体比较平淡,像是十来年前的东西。
连姆尼森老了,贝鲁奇也老了,不过精彩的戏码还是在这两人身上
丹麦影片的美国重拍版,非常丰满的故事,被导演拍得如狗屎,真不知道马丁·坎贝尔这几十年如何在好莱坞混的?节奏缓慢,杀手一路杀人,观众却昏昏欲睡。逻辑也是混乱不堪,所设置的人物也是莫名其妙,行为也是不知所谓。年迈的利亚姆·尼森勉力支撑,也终难挽救影片的失败。
很不错的故事,演员也很棒,就是为什么评分这么低
22.5.25下午,最近血糖不对劲儿,b犯叔
还算合格的商业动作片。片名虽说是有关“记忆”(影片设定为男主杀手得了阿茲海默症),但影片其实更有趣的一个设定是:如果杀手有了自己的价值判断,虽然接到了“订单”,但只杀他认为该杀的人,故事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本片就是讲了这样一个遵守常人价值观但违反“职业价值观”的杀手的故事(豆瓣简介有误导嫌疑)。
连姆老矣,尚能杀否?还是想看简单粗暴版的连姆尼森。在胳膊上写字的主意是不是盖皮尔斯给出的?年近60的莫妮卡贝鲁奇,美人迟暮,令人惋惜。
一把年纪了还在一线干活,不知是悲催还是悲催。尼森感觉还是在线的,身手了得,技法成熟,不过说起自己从不对小孩子动手时,突然感觉有些出戏,雇佣你的老板,不知道有这不可逾越的规矩吗?可能,这是最大的bug了。影片最后,嫉恶如仇的下属,秘密解决坏人boss,看着,挺解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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