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都发誓不再看洪常秀了,然后每次还是又看了,实在是抵不住金敏喜的诱惑, my bad.
我只想说,那些没有快进完整看完此片的柏林电影节的评审以及观众,真是让我佩服。一句话,电影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感觉就像是导演创作理念的阐述或者说是本片的拍摄由来吧,洪导越来越轻巧,切入点非常巧妙,也模糊了生活与电影之间的界限,那些或刻意或偶然的相遇,俗气的客套,让人尴尬的时刻,以及相逢恨晚的缘份,同时也能展现导演的世界观,非常有意思,也格外动人。另外,最后这是撒狗粮么。8
看完全片的我:骚瑞,作为多年洪粉,我对洪导最近戒烟还是戒酒毫不关心,对洪导有新欢(即使不是金)也无任何意见,但是看着一脸精明的金敏喜佯装单纯天真的忸怩作态,真的倍感恶心......但她和洪是绝配,因为两人骨子里都很享受名利带来的拥簇(也就是无论制作什么作品都会有人给出长篇大论的赞美),但在表达上绝对遵循“这是我自由的选择,我只渴望自由地自我表达,我追求纯洁的艺术,名利对我来说什么也不是”。不过洪的狡猾在于他会设置某些场景嘲讽自己的虚伪,而金在他的视角下永远无法开口,永远死气沉沉。
有个疑问,提出来恐怕不礼貌,但知识不能不求甚解,所以还是要问:拍洪尚秀的电影需要化妆吗?
#柏林电影节 一个想法,这种尴尬而断断续续磕磕绊绊没啥point的对话才是真实生活里的对话
7/10
—你在用彩色拍吗?
昔有褒曼捉鸡,今有敏喜拾叶。既是爱的宣言,也是电影创作宣言。
真的很喜欢洪尚秀眼里的金喜善,那种爱意和他们俩对于周遭的态度,总是能让你莞尔,这种情感加上电影中意外邂逅的相遇,促成的故事。一种随性的松弛感。
我觉得对于这部洪尚秀,任何文本上的解读都是孱弱的(但不是没有用的)。《引见》就是一部通过不断的文本解析能够获得越来越强烈的阅读高潮的电影,而且在它刚出的时候被感觉到是洪尚秀的全新笔法的展露,但现在看来洪导已经算是跨入了堪比费里尼《阿玛珂德》之境界,之前的一切实验和尝试都已入化境,化境已是洪大师的身体的代称。对于观众来说,等着看就完事儿了。(脑残粉就得按这么吹才行)
天哪,是...挺不错的。果然又有烟、酒、咖啡。金敏喜的出现让一切都lively。就感觉,洪常秀塑造了我很大一部分对韩国人的印象吧(但可能不是),对话非常亲和,性格也很不错,炒年糕什么的听着都很馋。整体舒适而自由。这回没有恋爱了,似乎就是日常的事情,小而舒适,摒弃了一切戏剧性,人物性格仍是很鲜明,细节都在。最后的影像片段感觉和金敏喜贴得好近(噢天哪)!
看完全片的我:骚瑞,作为多年洪粉,我对洪导最近戒烟还是戒酒毫不关心,对洪导有新欢(即使不是金)也无任何意见,但是看着一脸精明的金敏喜佯装单纯天真的忸怩作态,真的倍感恶心......但她和洪是绝配,因为两人骨子里都很享受名利带来的拥簇(也就是无论制作什么作品都会有人给出长篇大论的赞美),但在表达上绝对遵循“这是我自由的选择,我只渴望自由地自我表达,我追求纯洁的艺术,名利对我来说什么也不是”。不过洪的狡猾在于他会设置某些场景嘲讽自己的虚伪,而金在他的视角下永远无法开口,永远死气沉沉。
金敏喜太迷人了,被结尾的笑容和告白甜晕了,好的我就是窗外目不转睛盯着她看的小女孩。一般情侣在vlog秀恩爱,人俩在电影节上秀。
虽然我知道导演的想法,我也知道粉丝的想法,也理解电影节评审的想法,但我还是觉得太普通了。某种意义上,这是小众粉丝的圈地自萌。
金敏喜太美了。美到模糊了真实与幻觉的边界。生活永远是要重归于平淡,一个人坐电梯的瞬间,顶楼抽烟的瞬间。邂逅辉映灵光后还是要重返Alleinsein。(其实我没看懂,但是手捧鲜花的彩色金敏喜太美了。)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前面3星,后10分钟直接冲到5星,狗粮的极致是真爱和真爱的表达,缺一不可。
尽管曾经只有过一夜春光,大胡子诗人才是小说家的创作灵感吧,不然在酒桌上一直制止人家剧透干嘛呢,各有各的脑回路,各有各的故事,小说家的故事难道长在诗人大脑里!
上次是白酒,这次是米酒。依旧是洪氏标配的拍摄手法:长镜头、日常对谈、围炉而坐、把酒言欢尽显中年疲态、故事发生在72小时内、不疾不徐的说话节奏、闲适的散步、偶遇、中产视角、变焦等熟悉的元素。金敏喜有一种天真稚拙的美,我今天终于有点get到了。手捧花那里可爱得像个孩子。【Fxe,5.25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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