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亲相依为命的穗(音)靠教外国人中文维生。一日,父亲因为涉嫌招妓被捕。穗赶到警局,幸遇民警王伟网开一面放过了其父,穗作为感谢以身相许。后来,穗发现王伟除自己外还有诸多情人,因而备受打击,最后索性偷了王伟的配枪。
在穗不同国籍学生中有一位因裡里驿爆炸事件失去家人的韩国人——金光哲。在潜移默化的接触中,穗发现自己和金光哲有很多共同语言,渐渐对其形成了精神上的依赖。但当她听到金光哲决定离开当地远赴蒙古时再度陷入了失落和绝望。
冷酷的现实中,穗开始感到自己的生命正一点点地向地狱接近……
没想到灵魂女王有私生子,没想到她也被家暴过,没想到她前九张专辑没有一首热单……这一串“没想到”或许就是传记片的意义所在。
以最后的教堂演出为高潮然后草草结束挺可惜的。挣脱男权这条线讲的非常细致,她终于能在舞台上做自己,但是在黑人运动这条线上感觉就有点潦草了
Everyone has his/her highs and lows. Dealing with artist ain’t easy. 于圣淘沙露天电影院。
导演叙事功底太差了,好好的演员阵容拍的像个流水账,也没有把传奇天后富兰克林的个性和人生展现出来,东一下西一下,每个人物出现的都没有交代清楚,实在是可惜
故事简单的程度和手游有一拼,但故事线和人物关系都很清楚。拍啥电影啊,这个题材应该搞个沉浸式驻演音乐剧,肯定赚到了啊。
1.刀疤越来越胖,滚筒越来越和蔼可亲。
听过很多她的歌曲,还是第一次了解其人的生平,也是不断努力找回自己的旅程,只不过困难很多很多。
剧本太糟糕了,流水账一样毫无重点,能把af奶奶这么传奇的人生拍得这么难看也是意想不到。
讲了Aretha Franklin人生的几个片段。The music moved me.
其实三部都算是有诚意的小制作喜剧,不用对此太苛刻,电影只为博人一笑,你笑了就是赚了
讲了Aretha Franklin人生的几个片段。The music moved me.
艾瑞莎·富兰克林的音乐传记片,詹妮弗·哈德森真实还原了她的那些经典歌曲,虽然情节似曾相识,但最后真人现场版演唱还是相当感人
最重要的,还是每个人心里守住都道~
逃狱兄弟,够义气~
黄百鸣老板还是很喜欢做系列电影,然后将IP再开发,所以逃狱未必就此完结。轻轻松松,有港片特色,2.5支持一下。
歌很好听,Jennifer Hudson毕竟拿过格莱美,驾驭起来也是驾轻就熟。至于剧情感觉跟这几年的黑人传记电影基本没啥区别,大概相比Billie Holiday那部就是因为歌手个人原因和时代原因多了马丁路德金。另外,Forest Whitaker的演帝级表现没话说,几个场景里的面部表情和情绪控制真的强。
逃狱兄弟这个ip被做起来挺惊喜的,最喜欢的还是看滚筒和刀疤从谁也不服谁到互相成就的兄弟,三集下来我们看到了有血有肉的兄弟情,谭耀文的滚筒哥真的演得特别好
导演编剧都是TVB出身,成品也非常电视电影,制作上也非常简陋,后面有一段反转根本没有交代清楚,方中信同陈家乐两个男主角色上甚至前后性格都快对调了,唯一的看点是各位演员们的表演,当然,陈家乐还是不行。就这种根本没有触及什么实质东西的剧本居然还会被埋这么多年也是服了。
前半部分是好看的,打着打着突然睡一起了,然后烂尾了。
着实没想到这居然拍成了一个系列,第三部明显悬念少了很多。陈豪打了个酱油,熬到了最后一部的刀疤竟然领了盒饭,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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