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西海岸的中心城市,憧憬着HERO的少年Joey一边打工,一边和祖母二人快乐地生活。某天,Joey捡到了一个破烂机器人玩具并着手修理它,然后为它起名叫“HEROMAN”。而在修理好之后的当天夜晚,一度来自外太空的不明离奇闪电击中了Joey家,机器人玩具被雷光包围,化身成一个拥有电击能力的巨大机器人“HEROMAN”。然后,迷之生命体也开始了对地球的侵略……
最终全家迁往伦敦,临行妈妈准备了一小束花,爸爸陪同,送给小姑娘。感人的点。
致留下的,致远游的,致迷失的,致敬回不去的
竟然在一个讲北爱尔兰60年代的片子里找到了好多共鸣,小时候爸妈分隔两地的孩子可能都会被触动到。Balfe和Dornan也太适合model working class了吧,体现出了“爸爸”和“妈妈”所有的美好,爷爷奶奶竟然是Judy Dench和Ciaran Hinds!
电影最后直接道破天机,故乡的童年回忆难道不就是关于离开的人留着的人和迷失的人吗?确实和罗马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基调显然没有那么克制,最为动人的几个镜头是一家人总是坐在一起看电影。所以我觉得无关技巧,导演只是想尽情地勾勒那段Your whole family haves you的回忆罢了。另外,片头的几场调度很迷人。
虽然片中不乏充满文学感的台词(爱尔兰人出生就是为了离开的。走吧,别回头!),但是给最佳原创剧本,属实不能让人理解!这片应该是效仿罗马,但是没有罗马的宽度和深度。bgm中的歌很有代入感,这片就是太糖水片了。但还是让人能理解举家移民的不舍心情吧!黑白画面确实更有代入感,但是成品一般。这里要重点表扬一下演员们的表演,小男主Jude Hill也太灵了吧?这片能成,他功不可没呢!还有就是爷爷的扮演者塞伦希德,演得也太好了,代入感也很强呢。詹米多南,我总算是看出他的好了,有点低配宽脸版马修古迪的感觉,居然还唱歌了,还唱得不错呢!妈妈的扮演者有点像裴淳华,告诉小孩子不要偷东西和爸爸吵架时,代入感张力十足。
Someone stayed, someone left, someone were lost…
“贝尔法斯特”是所有人遗落于身后的故乡,魂牵梦绕的是留下的故人、离开的游子和所有迷失的人,而离开,像所有的迁移和背井离乡的不得已一样,是城市衰落的征兆。天主教徒与新教徒很难调和的胶着导致国家的分裂。孩子问父亲自己跟女同学会不会有未来,父亲说,无论她是印度教徒、南方浸信会教徒或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正直,彼此互相尊重,随时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无疑,父亲的一番言论以及父母亲的鹣鲽情深都得益于祖父母的言传身教。祖父说,你不能通过在公园里走来走去来获得智慧。祖父语出惊人,是真正掌握生命价值本质的那一类人。无论是孩子从电影艺术中所摄取的人类文明的营养,或是新教神父具有表演性的教义宣讲,更或者紧紧贴合剧情的配乐歌单,跟祖父母的亲密关系相比,都只是一些无足轻重的修饰,都是以他们的爱情为原型。
Written by Kenneth Branagh, Directed by Kenneth Branagh, at least is NOT Starred by Kenneth Branagh. 搞成黑白片真的很鸡贼。肯尼思·布拉纳这几年导演的片子,真的是保证无聊。
结尾Judi Dench特写镜头的短短三句台词 堪称演技大赏 也是全片高光时刻
其实这部电影拍的不够好 但是近期男童arthur虐杀案让我看到6岁左右的英国男孩都会有一阵难过?
今天刚出炉的金球奖提名入围最佳影片导演男女配等6项大奖。"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最后结尾的这三句话让我鸡皮疙瘩一下子就起来了。这个电影的主题就是这三句的浓缩,贝尔法斯特是家乡,有留下的老人,伦敦是新世界,有前往的年轻人,离开和到达在那个年代不光是远距离的牵绊,更是感情的遥望。这是北爱的导演自己的一封家书,也是感情复杂的一封情书。男女配作为一线大牌的顶级超模双双入围金球奖最佳配角可喜可贺。
导演的戏剧出身,决定了他的风格,包括布景,台词,调度,音乐。也极其出色,尤其是爷爷和小主角的演技。
是背景本该不堪但拍得非常甜蜜温馨的私人记忆。爹妈是恩爱俊男靓女有摩擦能和好能携手进退,爷爷奶奶幽默善良大气还能倾听会表达,就算不是这卡司而是素人,也是极理想的家了。/街景的纸板感有点太强。有一瞬间我甚至都觉得很狗镇了。也许可以理解为一种风格吧。/开头结尾、几个观影观剧时刻是彩色,很工整的创意。/今年黑白的真的不少啊。/三星半。
镜头大量的使用不同的深景构图,还有人物面部特写,黑白电影,反正我是不懂了,这部电影就像一个蹩脚货,反向韦斯安德森?音乐可以听一下
彩色会让故事更生动,本来就是个活泼的故事和背景,就没必要去用黑白。何况你的配乐还那么流行。
2.5 nobody cares your boyhood ya
超出预期,虽然私人,但莫名就感同身受,也许是呆萌的小男孩起了作用,真想拍一部自己的BB。另,一开始完全没认出来朱迪·丹奇
调度很差,一到群戏就晃个不停 拿六十年代的乡恋做幌子 实际年代感与布景一点都没做好 特别出戏 居然还得了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 台词也很装逼
童年的故乡,离开的人总有一天会回想起,那是最深层的记忆,早已融入自己的潜意识,成为自我的一部分。我唯一接受不了的是葬礼之后的歌舞,沉浸痛苦也不能太久,但是失去至亲之后紧接着表现欢乐就太过薄情了,痛苦更能让人成长。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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