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乱的社会里洪常秀用极简的故事和手段。表达自己内心对金敏喜的单纯之爱。留白之处可供别人各种议论和思考。
今天在Lincoln center的secret screening上果然看到了 等於是手把手教學洪式電影是如何製作的 很坦誠 也幽默感十足 / 觀影前的intro講到這裡面有金敏喜演藝生涯中最愛的鏡頭 很明顯 很恩愛 很動人 在愛中的小動物的眼睛
全片只有两处比较有趣:1在塔上模拟女主望远镜的超长变焦拉镜头(最后聚焦在金跑过的公园小道上)2两人吃饭时饭店窗外两次出现的盯着里面看的小女孩(不知道是否刻意安排)是为数不多的对做作对话的打断与现实的照入
感觉李的角色就是性转版的洪,这样看多了一分狡黠与真诚。最后在电影院似乎是一个环形结构,让我又分不清短片和结局是想象还是现实。
我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我人生中的前三年。前三年浑浑噩噩地被度过在我人生之中。我在给别人录音的时候听到了隔壁情侣的发疯吵架。最后我在拍摄自己电影的过程里和女主角深陷爱情的泉井。曾经我以为自己厌恶一切东西,工业和虚伪的技术都是破坏艺术原真的垃圾。结果我自己最后也丧失了作为诗人的天性。我不清楚我讲的话或者我做过的事儿,对于我一切的过去我只想逃避。我站在天塔上看到的不是风景,而是自己。下一秒我来到公园里碰见了你,你还是老样子,一张嘴巴两只眼睛。你告诉我我否定一切没有意义没有意义。最后,我卸载了虎扑,剔去了长发,灵光涌现,不能自己。我是自私的,我曾经为了及时上厕所踩碎过一片郁金香花坛和两座自动喷水的机器。我也是虚伪的,因为我一直自诩真诚且对真诚的代价毫不在意。最后我看见了你,然后拍了你,你就是我的意义。
8.5~整个电影都好美啊~好久没有这种纯然看电影的感觉了
白色高领打底+白裤子+黑西装+黑皮鞋最佳outfit。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懂为啥拍黑白,演员随便穿。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臭男人少哭穷。
第一部洪尚秀。节奏很慢,一个场景一个镜头,感觉像在看日常生活。不知道导演是怎样拍摄这部影片,但给我的感觉就是给了演员们故事大纲,台词什么的全部任意发挥。洪尚秀也确实做到了他在电影中提到的作家想拍摄的那种电影。喜欢书店手语那段的设计:小说家表演着手语想营造一个无声的世界,店员夸赞她表演得好,但被作家严肃打断。公园里作家怼导演的那段话值得每个人学习!
看完以后倒也没什么感触只想说,洪常秀这个老家伙不愧是你
都在夸洪金的恩爱,但我对他俩实在羡慕不来;我要赞美李慧英的카리스마!教训一身爹味的权海骁那里实在太搞笑。
昔有褒曼捉鸡,今有敏喜拾叶。既是爱的宣言,也是电影创作宣言。
比近期的几部洪尚秀都要喜欢,其实最巧妙的是洪尚秀将自身用电影中小说家的角色做指代,而金敏喜出场前的段落中,小说家学习手语并在期待的无声环境中练习的段落恰巧也暗指了小说家这次从学习到尝试的过程,同时还有一层对于影像以及文学介质的表现。在看到结尾贴片中金敏喜问“你在用彩色拍吗”,已经能够预想到后面由黑白转为彩色的片段,并不只是洪对金敏喜的情书,更是对电影文学乃至世界的情书,至于洪尚秀一贯的变焦推拉就不说了。
第一次喜欢洪常秀。大概是因为这部影片可能真的会吸引影迷、电影人、电影学生。影片构建的巧合与叙事的讨论非常迷人,而且情节和洪常秀与金敏喜的现实生活又有映射。特别是整体气质很自然,很舒服,很随性。
喝酒聊天的戏总感觉没看过瘾啊;“这是不是太随便了?你是不是需要一些引人入胜的元素呢?”;太喜欢这个结尾了
《小说家的电影》过“曝”的洪常秀电影,聊了四场天,兜了一个圈,拍成了一部片。
不是记录,却生发出无限的真实。洪-金的婚礼在过曝的黑白中冲洗出彩色,是属于影像的温柔。
姐姐太美了,姐姐就算演公园一棵树,也会美到闪闪发光。
"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不要浪费我们自己的生命就好了。"
女性个体画像,难得看洪尚秀在电影里嘲笑自己
电影啊,真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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