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保罗(詹姆斯·柯登 James Corden 饰)自幼就有一副好嗓子,热爱唱歌剧,可是小伙伴们并不能理解保罗所唱的歌剧的含义,只认为他是在鬼喊鬼叫,因此排挤和孤立这个他们认知里的怪胖子。一次偶然中,保罗听了柴可夫斯基第六交响曲《悲怆》,就此深深的爱上了古典音乐,并且前往威尼斯学艺,可是,一连串的失误不仅没有让保罗获得他应有的荣誉,还令他背负上了“永远也不会成名”的恶评。
  然而,保罗并没有就此放弃,他利用参加业余歌手比赛而获得的奖金来到了意大利学习意大利语,只为了能够更好的诠释那些意大利歌剧。在保罗的事业刚刚有点起色时,他被诊断患上了癌症。

评论:

  • 帝文 5小时前 :

    好尴尬啊好尴尬,美国人别尬装北欧人了这个硬凹的口音看得我尴尬死了,无聊老白男除了拍这种看起来很沉重史诗实际上连稍微真实点的立体女性角色都写不好的电影还会干什么 一颗星给姬得慢女士一颗星给ATJ,白白浪费这么好的女演员卡司

  • 仲孙浩涆 8小时前 :

    略微有些失望,古早的哈姆雷特,依旧带着悲伤与复仇的面具,但在蛮荒且古老的土地上,他的吼叫更像是一只野兽而不是决心复仇的王子,长镜头虽多,但沉缓笨拙,安雅虽漂亮,但与这部电影的气质亦格格不入。

  • 国蕴和 9小时前 :

    野蛮的欧洲人,北欧人,自己人杀自己人,弟弟杀大哥,儿子杀儿子,儿子杀老妈,侄子杀叔叔,叔叔杀侄子。是映射现在乌克兰跟俄罗斯自相残杀的俄乌战争?还是表达人类的邪恶凶残自取灭亡的兽性?最后的双胞胎出生是诅咒人类的永不休止的自相残杀吗?感觉这只是白人的凶残本性,似乎我们东方人更加温顺更加文明,更加适合群体社会及人类文明的发展,凶残本性的白人总有一天会自取灭亡。

  • 帝良 7小时前 :

    本来是满心期待柯南伯格又会给影迷带来什么样的震撼人心的佳作。可是看完还是略显失望。主要是这次柯南伯格想要传达的关于“器官”这一概念性的命题实在有点模糊和虚幻。表达的意图偏抽象化,人物的行为举止偏意识流化,因此很难窥测其深意。倒是那对于身体切割的部分,会给人留下“难以忘却”的记忆,不过这也是柯南伯格一贯的视觉极端风格,看多了反而就不会那么渗人了。

  • 慕盼晴 8小时前 :

    另:相对于前作《灯塔》,这部因获得了更高的预算而趋于保守(同类案例数不胜数,个人不是很在意)

  • 彦帆 3小时前 :

    不知道为啥北美评分那么高哇。

  • 太叔英纵 0小时前 :

    小K演技太差了…原本前30分钟我对这个故事的主题“艺术家的创作与痛苦”、“身体上的痛苦和愉悦”、“对于进化以及身体的崇拜”,但是最后发现导演什么都没有深入讨论,只有body horror的表象而已。对话像是一个有声论文(还不是写得好的那种)

  • 彩玥 7小时前 :

    我还挺喜欢这种戏剧式的电影……就是每次我觉得不太行的时候忽然出现一个点把我拉回电影里,觉得神奇

  • 屠白桃 9小时前 :

    影像是真的美轮美奂,王子复仇记拍的一点都不燃…大爱北欧风,可惜剧情实在平淡

  • 吉含娇 9小时前 :

    故事算Robert Eggers目前三部里最弱的,但是视听太享受了😭 应该是近年我看过拍close-up拍得最好看的,拍对称的频率堪比Wes Anderson但是又完全不像Anderson。过后补采访才知道配乐是贯穿全片,但看的时候其实也没有觉得突兀,Bjork yyds

  • 敛骊雪 5小时前 :

    杀戮场面讲究“原始”,民俗神话色彩添味。写实与写意,这两方面观感上联想到《荒野猎人》加上《麦克白》。艾格斯个人的视听风格依旧。其实完全可以用更极致的做法,观众甚至不需要听懂人们的语言,仅需身临其中,借助长镜头,简单到只去感受“影像”故事即可。★★★★/8.1/*2

  • 壤驷欣嘉 7小时前 :

    “这是一场噩梦…”

  • 尧辰 2小时前 :

    北欧怪力从midsommar以来好像就成了个潮流 请多来点,这我还是吃得下的

  • 佴雨莲 4小时前 :

    “德拉古尔:不死者”

  • 丁梦菲 9小时前 :

    其实这次的多数镜头色调还蛮温柔的。

  • 庞曼彤 9小时前 :

    杜比影院的视听效果太棒了,刺激直接的复仇故事。

  • 亓宏伟 1小时前 :

    卡司豪华,内容空洞,感觉像在看电视剧。维京传奇,孤国春秋,英灵神殿,基本上北欧维京的故事也都拍得差不多了,导致看这部电影也没有觉得有什么新意。维京人的野蛮与复仇,感觉就是他们生活的主旋律。ps,大哥和基德曼又演情侣又演母子也是没谁了,顿觉大哥有点玛丽苏,现实单身就能继续演儿子吗。

  • 宝彤云 1小时前 :

    又是一部R级,略感肠胃不适。剧情逻辑有几处不大理解,但是再现了维京人曾经的生活场景,真实历史(比如划着海盗船去Rus劫掠斯拉夫人当作奴隶卖到Oleg的基辅土耳其和冰岛)里穿插有这个族群的原始信仰与神话,值得一看。以欧亚大陆另一端的脑回路我一直在想这些一千年前还在茹毛饮血的“野蛮人”是怎们变成现在的样子的,而公元895年那时已经开始印木版书籍纺织丝绢品茗吟诗的我们又怎样在一千年后退回到文蛤时那种野蛮无序的杀戮的。嗯,血性与奴性。这些小国王以力量取胜受民众推选,重视荣誉大于自己的生命,民众是自由人,不同于清时奴隶主子的君民关系。权力对于遵奉血性的族群意味着荣誉和力量,而对于屈膝于奴性的族群意味着利益和欲望。奴隶不是天生的,日耳曼人罗马人都当过彼此的奴隶。弱的时候思考着变强大,而不是满足于依附强大。又跑题了

  • 姓瀚昂 9小时前 :

    Plastic is the modern food.

  • 刚欣怡 4小时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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