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音乐剧拍的可以这么好看!群舞实在是太好看了!
B- 《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个家族间的无端仇恨,在此写作不同社会结构下的弱者们的悲惨内斗。美梦与爱情一齐下落,审判的枪口却未能指向罪魁祸首。莎翁的故事也许需要一个这样的现代重绘,但百老汇的形式也许是其无奈的阻碍。若是当作斯皮尔伯格的影像调度教案,完美是唯一的形容词汇。
想起大卫伯德维尔吐槽,相比港片,好莱坞的黑帮火并戏就像三明治,三板斧,机位很少,看起来就是扭打在一起,毫无美感和张力,眼前就是个反面典型,而且丝毫不肯脱离舞台剧的外壳,把舞台剧的走位分毫不差地嵌入到电影实在违和,五六十年代的故事放到现在看更加奇特,和刚杀了自己兄长的男友啪啪,又把嫂子置于更危险的境地,这不是绿茶吗…
哈哈哈,die hard 变 Love Hard
……我以为自己什么歌舞片都喜欢,谢谢您,我错了
歌舞场面太美,运镜行云流水,编舞震撼动人,让人不忿为什么评论那么恶劣,拉拉之城连舞步都踉跄怎么就嗨翻了那么多人,一进对白顿时明白了,歌舞有多美,对白就有多烂,沉闷无趣,既不揭示人物内心,也不推动戏剧冲突,就是没完没了嘎嘎嘎的噪音。持续不断喊“说英语”,却没有一句解释说英语的必要,“说英语”是为了宽容、理解,也是当下的政治意义“团结与融合”,不花式剖析清楚,这话就还是一句吵架时蛮横的三字经,讲了那么多废话就不讲一句正题,可气不可气。看这电影像坐过山车,high得猝不及防,down得也猝不及防,导演的功力也就在技术上了,空镜头比人物更有情。选角上必须吐槽Riff,高配版SNL约翰木兰尼,尖锐的嗓音,亲吻女孩之前还得先活动嘴唇像面对难以下咽的菜,他该演喜剧,在喜剧里当一个唱跳达人,就像木兰尼。
比1961年电影版好一点。歌舞场景很漂亮,最有魅力的角色依然是Anita。这一版的Riff表演得很精彩,演员非常帅。改编增加了几个场景,故事背景设置在拆迁在即的Lincoln Square贫民窟,在警察局唱《Gee, Officer Krupke》更幽默和讽刺,男女主约会的地点The Met Cloisters太美了。但是情节和原版区别不大,男女主的故事线一如既往的烂。不喜欢莫名其妙的爱情故事,很难理解男女主所谓的爱情,这个年代已经不吃《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一套了。
男主真的太丑了太丑了太丑了!即使知道他性格幽默且有男主buff加成也无法继续直视他的脸🆘
假如主演不是Jimmy O Yang我是不可能观感这么好的。虽然俗套甚至可以猜到结局但还是很好看的
刚开始看的我:不就是美国移民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嘛,恋爱脑能奈我何。看到结尾的我:可恶还是被他们感动到了,年轻人就是要气盛啊!整体效果舞蹈优于歌曲。
奉劝跟我一样因为funny asian dude 而想看这部片子的朋友们,还是别了
斯皮尔伯格的对试听调度的掌控和歌舞编排。在这个歌舞片式微的年代没有多少人还能这么执着地怀旧了。从摄影到打光到编曲都在尽力复古,因此也少见有意思的改编,放在今天不能说不沉闷。American的街头群舞和甲板抢枪两段很绝。之前还想为什么老斯现在觉得有必要选西区故事来翻拍,现在看他大概只是真心想追忆一下过去。女主角真的挺好的也好好看
甜甜的爱情喜剧 致敬了Sex and the City, 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 Love Actually
本来想说这部比1961年那部在逻辑上更严谨,似乎能接受男女主人公相爱两天就决意私奔的后续,直到看到最后一场洗Tony的表演,这部比1961年的那部还要差。之前那部好歹算是真正的歌舞片,对里面很多舞蹈设计印象深刻,以舞蹈来表达情绪;本片舞蹈含量低,更像是拍电影中间差一些歌剧。不过比起那个年代,置景和服饰倒是更好看了。P.S.奥斯卡真的没有好影片可以不评,一届里好几部翻拍是认真的吗?
这个年代要拍歌舞片,不太可能超越老版,说实话歌舞的环节还不如印度,加上西区故事的本身剧本就很弱智,所以么就是老斯拍也不能有啥突破。
除了编舞和Mike Faist, 其他的真的就…… 行吧,就这样吧
故事太老套了..人物也扁平化,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为什么男女主一眼就看对眼?为什么阿姨要和男主说女主被杀了?
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但完成得很差,节奏有问题,并且男女主都过于单薄,不确定是演技还是设定缺失,两个人的爱情戏毫无感染力。但作为一部歌舞片,置景、群舞戏、镜头调度,这些都足够好,所以还是喜欢。
刚开始看的我:不就是美国移民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嘛,恋爱脑能奈我何。看到结尾的我:可恶还是被他们感动到了,年轻人就是要气盛啊!整体效果舞蹈优于歌曲。
哈哈哈哈哈天呐夭寿啦,欧阳万成洗脑成功吸血鬼日记女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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