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几乎要4.5星! “接下来我要怎么做? ”“开始写下一部,孩子。 ”
不是音乐剧受众,本来想只给三颗星,翻看到一条评论,提到电影里的一段台词,“你得写下一本,再下一本…”。故事的过程和结果可能不够美好,但要学会去发现它的闪光!最后的歌曲没有音乐会那首节奏轻快,不过也有被感动到。
很好看,是我喜欢的类型,LMM再一次正中我口味。马上迎来30岁、“想红要趁早”的焦虑,ddl逼近却写不出歌的崩溃,女友关于要不要搬去另一座城市的逼问,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基友得了艾滋病的绝望...一切如同火烧眉毛交织在一起,而影片的呈现却并不显得凌乱。舞台与现实的无缝衔接,迸发出很感染人的戏剧张力,这就是天才音乐剧人的故事感和节奏感吧。片子里的歌都好好听啊!!又一张可以加入循环曲目的电影bgm。加菲虽然胶原蛋白流失了,但让我更加刮目相看,好莱坞真心没有花瓶,曾经的偶像小生也这么会唱会演。
形式会让人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音乐的忠实爱好者的话,可能看电影会非常吃力。好像就真的是在看音乐剧,但可能大多数观众进来之前不知道是这样的。在音乐叙事和现实叙事来回切换,有些不适应。P.S.加菲那个嘴,他是故意的么。。。
严格来讲,这是一部挺套路的电影,是关于一个天才,在他传奇般的陨落之前,如何登上巅峰的故事。不过天才的种种疯魔,还是丰富了这个套路的骨架。
我大概是对音乐剧电影免疫了,影评人评价这么好的电影也没觉得多好看😅。上次给我惊喜的音乐剧电影还是《巴黎小情歌》,可以看20遍。
好的音乐剧画面感和音乐融合在一起真的让人内心一颤,跟着感动起来。#既然Emma和Andrew都会唱,昔日的cp有可能再合作吗?#
11.27 年度音乐(剧)片,LMM用电影导演处女作证明了他已经革新了当今宽街音乐审美,没犯大错+完成度高,还要啥自行车,预习吉屋出租后才能捕捉到海量彩蛋,To Jonathan Larson!
非音乐剧粉真的很难感受其中的热爱,现实与虚构的反复横跳令人迷惑,在华丽画面和欢脱的舞蹈之下却没有对人物的深思。
三星半。不错的改编,某种程度上的元音乐剧电影。有了乔纳森·拉森的音乐剧,才有了电影,而电影讲述的又是音乐剧的起点,两种艺术借助不同的载体从形式到内容各方面完成呼应,好几幕都不乏动容时刻。
作为拉森的第二部作品,本作的确显得很"sophomoric",它带着年轻作者常见的自命不凡,急于通过互文与经典建立关联。作品可以看作是桑爷”伙伴们“和"星期天"的合体,一方面是在处理自己的三十岁生日危机,另一方面是艺术家与现实生命间的和解。但拉森最令人感动之处是他的真挚,80年代艾滋危机和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态度毫无矫饰地流入他的作品,年轻人的挣扎以及对隧道尽头爱的渴望,都是他后来成功的原因。作品结尾处的连环why没有得到任何答案,但30岁生日钟声的爆炸性响声却无法回避,最终毫无说服力的“行胜于言”则只是无奈之举。米兰达作为宽街上新一代也是更成功的流行文化推手,对于这一切有着深刻理解。他切入这部有着明显缺陷的作品并将其面向电影媒介而打开,这样的思维体现出新一代音乐剧创作人在影像方面的长处。歌舞片看来还是有未来的。
诺大可发挥空间最后却靠LGBT故事来燃情。
为什么一部剧情如此平庸的电影配上音乐,就能获得高分了,何况这音乐还不怎么样,无法共鸣。
片子看着很过瘾,音乐都很有力,词儿特别到位,好朋友迈可那段看得眼泪汪汪。加菲演的好卖力!后来一搜发现,Jonathan Larson得了个怪病英年早逝,可惜!
肉眼可见的那种好看,时刻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热爱与执着,生活与事业,友情和爱情,相互对照彰显出「人生处处是舞台」的真谛,歌舞不错,加菲表演出彩。
音乐满分 半传记形式满分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拍摄手法和呈现普普通通… 想要了解Larson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天才的朋友还是去看看Rent吧…
肉眼可见的那种好看,时刻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热爱与执着,生活与事业,友情和爱情,相互对照彰显出「人生处处是舞台」的真谛,歌舞不错,加菲表演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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