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纽约,三个儿时的玩伴虽然在同一个城市里过着不同的生活,但是一直保持着纯真的友谊。有一天,他们共同接到了应征入伍的通知单,并且只有30天进行准备。瑞弗金是一个事业正处于上升期的已婚律师,最近刚被升为律所的合伙人,他想方设法寻找应征入伍程序中的法律漏洞,以期可以逃避兵役。费勒正在写作自己的第二本小说,之前的第一本已经取得了空前的成功,然而应征通知无疑毁了他的计划。费勒转而为自己列了一个单子,上面写有自己最想做的十件事,希望自己在入伍之前能完成它们。狄克逊是个出租车司机,一直独自一人生活,他对于入伍一事觉得很兴奋,为自己将成为一名军人而感到骄傲,直到他意识到入伍以后也许他将失去很多东西。
在三十天里,三位主人公对友谊、人生、死亡、勇气和爱情的观念都将面临考验……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年轻的时候不攒点钱,老了还要为了生活拼命挣钱。别再让老头到处营救了,现在看老头的电影,脑子里只有怜悯。
2、角色总是有点什么毛病,或受伤,或旧疾,反正需要嗑点药(止疼片、阿兹海默、精神稳定啥的)
70岁的杀手还不能退休行业是多衰败了这是。最近老年片看太多,整个片子都觉得在虐待老人。
标准制式的尼大爷动作基本没有了,很可惜,八成老爷子确实腿脚不太灵便了,可以理解。如果非要指出剧情逻辑上的硬伤也不是不可,觉着编剧初衷就是想表达某种对整个制度环境的悲观情绪,尼大爷扮演的职业杀手身患老年痴呆且病情日益恶化,对于其内心刻画的描写我想电影毕竟难以做到……抛开吹毛求疵,钱权结合对整个生态的管理体系的腐蚀是显而易见的,编剧最后给出的答案也只能是匆匆借靠法外暴力来捍卫善良的人心中对正义的虚幻和错觉。
影片大部分时间都是扎克埃夫隆的独脚戏,看得有些困。
剧情还算可以吧,老杀手没执行杀13岁小女孩而成了被杀的对象……
一开始以为是西部片,原来是末日片。色调不错,诠释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评分有点低,感觉可以6分及格。Liam确实老了,这么大岁数动作戏已经很优秀了,何必和年轻时候比?而且重点难道不是在老特工患了老年痴呆吗。最后的结局还可以,只是中间的节奏有一点慢。
有点佩服年纪这么大,还能当杀手的连姆。。。片子里居然没用年龄来当伪装,实在太可惜了,关于失忆的片段也不多,有点浪费。而且最后连姆大叔自己傻傻的走出车外去死,跟前面的机智反差好大,是为了结局留给墨西哥人自己主持正义用的么?……
风格非常荒凉的电影,独处荒漠中守护黄金,还是独角戏部分最刺激。结局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终究是没命享受这成果。
看到众多差评之后不抱希望地去看,反而觉得很贴合当下。全片透露着一句话:f**k justice.
连姆大叔年近七十还这么拼命拍动作戏,可敬!
黑人上司一出场就知道他不是好鸟,钞能力买通地方警察做私人保镖,买通FBI,买通地方检查署,烂透了的司法体系。
比前几部营救好,但是这动作戏设计太古老,可能就是为了迁就连姆尼森大叔吧。剧情还行,有反转,讽刺美国司法。
区别于大叔之前几部廉价动作片,马丁坎贝尔的冷峻也还在,不过剧本太长太杂了,最后半小时尤其糟糕,片名记忆也没有很好展现,不过大叔和皮尔斯是能看的
以后老连姆演杀手的片子可以直接pass了。
还好吧,回忆起来u盘放哪里,然后下车让警察把自己扫射死,做杀手不就是杀人吗,小女孩是人,成年人不是人?
Liam Neeson+Monica Bellucci+Guy Pearce三个人都给我一种年老的疲惫感。
其实整体不错,就是结尾…虽然开放,但有点仓促。
美人迟暮,莫妮卡-贝鲁奇也是真的老了,就当看着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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