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伊桑·霍克指导的关于古典钢琴家、作曲家、作家、教师和圣人西默·伯恩斯坦的纪录片。
一起强奸案件从发生到判决的整个过程,有很长的法庭辩论戏,试园厘清社会各方对这起罗生门案件的反应与思考。影片分为四部分,分别从男孩、女孩、法庭及判决后的情形来演绎故事。总体来说,故事讲述得不错,有观赏性,也能引人思考。法国的法庭挺有意思,不像是揭示真相及寻求正义之地,更像是道德感化与社会教育场所。法官不像英美法庭那样作为裁判,而是直接介入表达自己的看法。普通法与大陆法真是差异颇大。
因为商业而存在的变身必需品,总是会和「自身是光」的设定有着天然的冲突,所以一旦剧情涉及到「必须找回变身器才能变身」的情节就想发笑。女主的摆烂无能也是泽塔之后对女性角色塑造的大退步。反差大的夺舍或走火入魔固然对演技展现有所帮助,但全片反派都是同样的表演和设定未免也太无趣了吧,蛇仓和托雷基亚消耗掉所有的编剧了吗!值得称赞的也就只有吊打TV的特效和打戏拍摄了。
章子怡那段太好了 质感和收敛的情绪太好了
叙事上还是有些累赘了,虽然我知道可能是遵循原著。后面庭审的部分父母轮流上台,这么多人为他作证,结尾确实女孩跟在男孩后面出来,我就对这个故事的主题产生了质疑。可能只是我主观上不想把故事讲成这样吧。
吴京的那部前半段还可以,后面冲锋太无脑了,导致情绪根本带不进去。
本来就是一件模棱两可的事,讲得也是稀里糊涂,各持一词的辩说,让人感觉有些故意制造冲突和矛盾。这种事不像那种留下明显作案痕迹或有某种意图的案件,那样侦破或辩论会更有意思,也更有技术含量。
可以理解青春期的不羁和豪放,但不能原谅冲动魔鬼导致的身心伤害和违背道德。就好比说是“天堂超市酒吧”的一夜放纵,带来的却是社会公众的再次沦陷。
片尾结案陈词很精彩,一个长镜头下来相当过瘾。那就是最后的决斗,无关正义,无关真相,“只有对这件事的两个不同角度”。
一起性侵案的双视角,一场有罪与否的法庭辩论与道德审判。
陪审团和法官的判断力影响了整个最终结果
比tv好多了 感觉如果本身就以从头打到尾作为方向 还是不适合拍tv 拍剧场版倒是刚刚好(当然还是少不了犯病,不要再这么用力过度的表演了!!!不好笑 只觉得尬)编剧真的尽力不去谈这个人设和这个狗屁不通的世界观了 毕竟真的没啥好谈的……都这样了 除非推翻重来 不然很难有精彩的剧情展开(毕竟奥棚剧场版感觉普遍不如隔壁东大妈)最后一句“什么才是真正的黑特!!!”(战术后仰)
最后的发言很精彩 法庭上审判案件寻求的不是真相 是法律事实
拍摄人角度可能想思辨法律和道德的角逐,双刃剑让原告和被告两败俱伤,其实在很多保守一点的观众角度这官司被告必须判刑,明摆着违背妇女意愿,讨论的焦点不在双方社会关系,而是构成犯罪的必要因素,被告为人再好也没有用。
结案陈词非常精彩,那个男孩以为的稀松平常其实是人家女孩莫大的痛苦,沉默不代表同意
男女关系是最难理清的关系,如果有受伤者,那就是受伤更重的那个人。
一种文明下的不同文化/丰富的感性借由理性的逻辑呈现
章子怡片段 我一直觉得是沿袭了中国传统审美中的“诗化”,中国电影的诗化传统可以追溯到费穆的小城之春,之后的一路文人电影也延续着这样的传统,到五代的陈凯歌前期也是那样的创作,所谓的新主流、主旋律电影从上一部开始也在 白昼流星 上有了新进展,可能说确实主流观影者和美学延续者对一部影片的态度是有异议的,但这些只能留给历史言说。
一半还可以,一半挺无语,所以分数就取中间值。
公正只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平衡了所有人的良知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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