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了几次看完,受限于过于地缘化的时代背景,完全同kb共情诚然是不太可能,但结尾处关于流亡和放逐的阐释,在这个特殊的疫情时期,反而与现实达成了一种跨时空的呼应。btw,虽然立意对标罗马,kb也有意在视听方面大做文章,但画面质感还是太类型片。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虽然有非常多糟糕的调度不明所以的摄影机位置、摄影机角度,可是导演私人的故事所勾连起的上世纪60年代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地区的历史是迷人的
正巧前两天去过贝尔法斯特 市政厅的名人堂中还有肯尼斯布拉纳的照片简介 本片黑白色调有些故作深沉 街头巷尾都是导演童年的记忆和情感 每座城市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印记与故事 片子在很多维度上想要呈现历史的宿命感与沉重感 实际观感上没有很强的剧情连贯性 但仍是一部水准之上的艺术片
几乎看不到导演的野心,精心布置的街道和不痛不痒的台词同当时新教和天主教之间腥风血雨紧张形成了严重的割裂。全然不能以一句“孩童之视角”掩盖导演过于追求唯美形式的干枯品味。《自己去看》、《穿条纹睡衣的男孩》也都是以孩童视角,在这中间往往传递一种环境异化与教育引导的渗透,当所有人都被整个不安的社会环境所裹挟,那孩童视角便更加残忍锋利。这部影片并没有看到,俨然是平淡而又生活化的流水账。父亲的矛盾是纳税和赌马,母亲的任务是在暴乱中教育小孩,整个家庭是游离于斗争之外,外界的环境矛盾中心并不是靠几场骇人听闻的教父演说的戏码就能阐明清楚的。
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虽然有非常多糟糕的调度不明所以的摄影机位置、摄影机角度,可是导演私人的故事所勾连起的上世纪60年代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地区的历史是迷人的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名为故乡的城……怀旧感赞,摄影赞,构图赞,演员赞,配乐赞,剧本赞,但肯尼思拍得并不赞,过多自身经历的情感投入让他无法拍得更好,细节决定成败,但这部电影的细节严重缺失,人物塑造都是佳句无佳章,很多本可以更好的片段都可惜了。承认质量一般,不过我个人很喜欢,爸爸的歌喉,妈妈的泪水,奶奶的眼神,爷爷的台词,每一个都狠狠地击碎了我的心。7项提名,看好原创剧本,是个好剧本,不过能拍的远远比这更好。
能感觉到作为一部私人回忆的作品承载了很多回忆和情感。彩色的电影和剧院是那个年纪最大的快乐。星际迷航和chitty chitty bang bang真的是惊喜彩蛋。很喜欢黑白片的光影,还有一些定格镜头的布局。剧情平淡如水,就像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很私密的个人回忆。“你为什么拿这个洗衣粉”“biological(含酶的)”笑死我了哈哈。以及雷神漫画暗示了男主长大最终执导了雷神电影么哈哈哈哈。整部电影太工整啦,看评论说不如Roma,确实。
小孩子也许是不知道什么是痛苦的,只有留下来的judi dench眼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只想在这时候唱一首归乡(如果说好看得不像是肯爹导的应该会被打死(dtt女儿好美啊呜呜呜
不可,肯导的能力也就如此了,尽管私人情绪渲染够足够浓,但是太零碎太刻意的桥段铺垫让整部作品都欠缺了真诚感。老戏骨表现太好了,小演员有灵气。总的来说,比上(罗马、乔乔兔)不足,比下,也没有下让它比吧...给音乐加上一分。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仔细想想后劲还是很足,被母亲用垃圾桶盖保护的小男孩,被嘶吼着要把暴乱时的物件放回原位。张合的嘴巴,巨大的云。我从黑色的起大雾的停车场出来,满脑都是老去泛白的童年回忆。
从罗马到贝尔法斯特,乡愁既是每个人的私密记忆、又是能引起共鸣的主题。离不开的故土、未知的远方,少不了的是大人世界里那些的看不大懂的忙乱纷争;其实,乡愁里还有班上的小姑娘,有爷爷奶奶和蔼慈祥,更有舞台上银幕里故事影像,彩色的,鲜活闪亮。
(爱你的家人会在离别时讲"go now, don’t look back.” 啊 我也好想奶奶:( for those who stayed, for those who left, and for those who are lost; 讨论搬家时其中一册booklet是start a new journey in Vancouver, 这些事都已两年了
彩色会让故事更生动,本来就是个活泼的故事和背景,就没必要去用黑白。何况你的配乐还那么流行。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电影本身讲述的是一段历史。透过小男孩的家庭,可以看到当年北爱尔兰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冲突。同出一源的宗教信仰居然可以仇视成这样,的确令我很难理解。可能这就是欧洲从未真正统一的原因吧。
相比于罗马,我更喜欢这部,罗马对于我来说太遥远了,根本共情不上去,我所拥有的童年更像是贝尔法斯特,爱我的亲人和朝夕相处的邻居,最后一次搬家结束了整个童年。或许电影中很多东西比较俗,但正是这种俗使我感到亲切,以及创作者对童年与故乡的纯粹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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