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灯一般的传记电影,不合格。抵不过最后一句“bye bye”。
其实一般话,甚至有点流水账,但是看到最后还是很感动,还是因为梅姐,还有那首《夕阳之歌》
4.5/10。如果你是梅艳芳的粉丝,哪怕随便去看一部关于梅艳芳的纪录片,带来的震撼都比这个电影来得强烈;如果你是一个对梅艳芳完全不了解的人,去看一次03' Anita Classic Moment演唱会或者02年与张国荣合作的《芳华绝代》liveshow,你就知道这部电影的「还原」有多么肤浅。(225min ver.)
走马灯一般的传记电影,不合格。抵不过最后一句“bye bye”。
比想象的拍的要好很多。以前看国外的音乐传记片没有意识到原来看一个熟悉背景的艺人传记片可以哭到不能自已。
吃饭的时候断续看完的,结尾太墨迹了,确实像林克莱德,前面台词很精彩,导演兼主演有些才华,Joseph长得不像律师,像瑞典足球运动员或者帮派成员。
为什么那么多人驼背!!!看得我好不舒服,期间一直在拉伸我的肩颈。节奏1.5或2倍速更加丝滑。两个人相爱但是因为现实不能在一起,男主随着这个过程成长独立的过程。
近在眼前的人拍到这样大致皆可,人人都伟光正,只想问为什么找了一个软饭男形象扮gorgor?这个形象哪里担得起Leslie这个名字。2003时间轴一到自动爆哭模式。
男主的眼睛看起来很真挚,挺温馨的一段露水情缘
电影的一切都很虔敬。那个被她照拂着的时代因此重新镀上金光。我想,如果她还在,今时今日香港的故事不会这么写。 喜欢夕阳的意象胜于日出。高峰多看客,黄昏见信徒。我庆幸赶上过港乐盛世的尾声,就算余晖,也足以燎燃我自己的黄金时代。我不会再为任何热爱的事物供奉灵魂与灵感了。那些深爱过的名字有些已变成不可说,但“陪他们越过人生的高峰,是我私藏的幸福”。
加一星给情怀、Mui姐和Leslie。粉丝向电影,身边不少落泪。传记片很容易拍成流水账或者MV,所以这部也存在一些这样的问题。演唱会部分剪辑有些乱,不如波西米亚那样的长镜头来得好。看哭了两次,一次是哥哥离世,一次是最后的夕阳之歌。
2.这部电影美化了很多人,反而最是美好的那个人被丑化,意难平。
Prob the cringiest this yr
除了阿梅,很多人还健在,为尊者讳,太难拍!江老板还阿梅一个承诺,也是港式义气的延伸。限于投资、成本,切口很小,女性视角,一个恨嫁的故事,把飒气、江湖气、帅气、大气的巨星缩小了;年轻演员不管像不像,敢演已经是成功了一半,真实影像资料与剧情对照,对演员还是一种残酷的考验。一直在想,王丹妮没有点上阿梅标志性的那颗痣,可能是主创为了告诉观众,这是在演戏,类似cosplay,不能和真人真事一比一对应。
看完影片,懂了“Smooth”的词义和感觉。人生的初始阶段,很多人和事,既抓不准,也容易会错意。不得不任其擦身而过,如徒手抓鲶鱼。可能我所在的环境,没有慢慢长大的机会,所以羡慕男主到不相信这是真实的~
男主的眼睛看起来很真挚,挺温馨的一段露水情缘
比较冲击人心的是张国荣去世的那件事,但说真的,这感动本身是由事而起,跟电影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赋予了偷懒的创作者以底气和纵容。
既流畅又温馨
即便把我煽到眼眶湿也并不意味着是煽得好,只是手里拿的扇子叫梅艳芳。把那些没能拍没敢拍的部分给补上,才算撑得住“为香港唱一曲夕阳之歌”。想1:1复刻原型的做法挺没意义的,没必要也做不到,旧影像的不断插入更是像当场自我打脸。看的时候总觉得对王丹妮不公平,不成要背锅,成了是模仿秀。法鲨不需要多么的像乔布斯,传记片的成功从来不是因为长得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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