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故事,好电影,好演员。但真不喜欢导演的这种叙事方式,太过藏着掖着了
好故事,好电影,好演员。但真不喜欢导演的这种叙事方式,太过藏着掖着了
穿成这样说这么一个破事,搞的大家还以为这是西部片。
3.3星。往好了说是密实细腻,往坏了说就是平淡沉闷,卷福饰演的哥哥是个阳刚气质的深柜,和弟媳白幼瘦阴柔的儿子形成强烈对比,整个故事阴郁压抑,看完结局也让人无法松下那一口气,整部电影看得有点累。
就像福柯的微观历史观中指出的那样:疯癫者并不是病理性的人,而是被历史环境塑造的“话术”,天才与疯子的相同之处在于原始的“激情”。在尼采主义者的眼光下,野性是生命力的象征,影片中呈现的是“激情”与“现代性”的对抗,人物表面上是符号,但也被赋予其矛盾的特质(内在的同性倾向)。结尾处欲望本能后的欺骗,是理性文明的胜利,激情随着“皮革”这一原始的野蛮时代的意象消失殆尽。人成为了认识世界的主体,理性又重新将人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传统的男性气质(西部牛仔)被现代(或资本)气质所替代。那么最初的生命力又该走向何处?只是被理性驯服,然后欺瞒式的死亡罢了。
太精致了。导致大部分观影过程都沉溺细节容易忽视剧情框架,但故事讲得可真是沉得住气。类似的“恐同即深柜”的扭曲身份认同话题,和Tom à la ferme 在每一个维度上都截然相反的处理。
影片平整波澜不惊,需要有耐心,才能看完的,不建议分次看。
BC现在最大的问题,凡是剧情片角色,他都会用力过猛,这真是一个演员很本质的东西,难调整和改变。当然,这部片所有,都没一个像西部的,大家都在很努力的演出西部牛仔的粗旷和性感,就连大山、蓝天和白云都在努力,但结果不如人意。其实,换个时代、社会背景也许更适合这一群人。这也是整部片看下来,始终觉得有种不协调感的原因所在
在电影院看的。睡了三十分钟。虐女人虐烦了,又虐女人的儿子。
极为克制的叙事,看的时候觉得有些平,但是看完又回味无穷。
看了短评感觉自己整个一白看。。。算了算了反正半途开始我满脑子就只有“原来西部硬汉都是给啊”和john ford为了不让大家觉得自己娘整天凶巴巴的事。。。
一部对观众具有强大筛选作用的片子,或者说简·坎皮恩擅长于本就不迎合惯性观影需求的特立独行特质。一个物件、一瞬眉目、一帧画面、一段剧情,全是满满当当的细节。可贵的是,所有细节和人设及剧情走向都具有强大的粘性,不断让人边看边回想勾兑之前呈现过的相关,鲜活勾勒出“用剑释放我的灵魂,救我的爱人脱离犬类”这段用以作为影片主旨的旧约诠释。有因有果,内心柔软孤独却以犬之力伪装包裹自己、以私处藏纱纪念亦父亦友亦爱人的他,最终还是大败予外表孱弱但内心狂吠的心计小恶犬。静下心细品,荡气回肠,真上头。
前面三分之二的剧情烘托了最后的三分之一,可以哦,这片还真的挺怕剧透的,其实,开头就已经告诉你最后的结局了哇。
在看前一个小时的观众,怎么也不会想到后一个小时他们看的是这个东西
处处是设计,处处又不着痕迹,这就是功力吧
平平无奇的日子里因为某些不可控的变量加入反而朝着瓦解的方向快速前进,多少故事都想在这种疯狂的进程中讲好一个人的毁灭史,偏偏毁灭这个牛仔的是一只兔子,一切坚不可摧的伪装都在本能的互相吸引中全面瓦解,于是这个善于庖丁解牛的好猎手,终于遇到了捕获自己的那个猎人。
还挺喜欢电影的质感和风格的,尤其是摄影,但还是很不喜欢卷福主要是脸,对比之下男二显得可爱了很多
被囚禁的女性气质、被定义为疯癫的女性气质
用当下的眼光回看1925年的故事,你会不自觉地带着很多假设和偏见,一味同情之后被反转打脸。谁才是最真诚和真实的那个,你永远也说不清。也许没有什么强弱、对错,没有真正的“善”,但是却有真正的“恶”。每个人都被身边的人影响并且造就,Phil和BH,Phil和George的野蛮与世俗对比,母亲和儿子的脆弱与偏激对比,每个人都被一条命运的缰绳牢牢捆住。
大师之作!风轻云淡的西部牛仔生活里,涌动着经久压抑的情愫,更暗藏着杀人于无形的复仇。卷福的死可悲又可叹,对旧爱的隐忍,对新爱的忘我,被世俗的男子气概遮掩得令人心酸。他对男孩一厢情愿的爱,竟换来早有预谋的一场不见血光的杀戮,真是令人扼腕。男孩结尾的微笑,令人毛骨悚然,堪称今年最恐怖的电影镜头。对旧爱刻骨铭心的记忆,对新人糊涂地爱与付出,都是执念和癫狂,这样的犬之力终将走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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